文\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理事 連君旭
節錄今(11)日各大新聞媒體報導指出:「台鐵所推出新版旅客訂票App『台鐵e訂通2019』,上線至今不僅問題叢生也出現各項弊端,並且引來民眾罵聲不斷。立委許毓仁今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交通部長林佳龍及台鐵必須在48小時內提出說明,並公佈資金流向與軟體編碼,讓全民檢視。」
軟體自由協會:政府採購的程式系統應公開程式碼以供檢驗
應邀出席立法院「台鐵e訂通2019 新訂票APP系統」質疑記者會的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前理事長;現任常務理事翁佳驥會中表示:一套花了好幾億人民納稅錢的系統軟體,其價值與價格是否相符,應透過公開系統程式碼,讓所有人檢驗並提出改進,以及可再利用。
翁佳驥會中表示: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在2017年曾發起一項活動,主張政府使用公共預算,也就是運用你我納稅的錢所採購建立的資訊系統,應該要以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釋出(Public Money Public Code)。所謂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是有明確定義的,必須經由國際組織 Open Source Initiative所認可。
軟體自由協會認為:站在推動軟體自由與資訊應用公共化的立場上,我們不對此個案直接進行評論。而是強調上述主張:政府單位於各項採購委外開發的程式系統,應主動公開所有程式碼,並採用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釋出。
呼籲政府必須立法:公部門開發之軟體與系統,必須以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釋出
軟體自由協會更進一步的呼籲要求:政府必須依照上述主張,立法制定完善的法律規範,明訂只要是以公務機關的經費,為公務機關提供對內外服務之需要所開發的軟體系統,就必須以自由暨開源軟體授權釋出。也就是說,經費是來自公共的,其所做的軟體就必須是公共所共同擁有的。政府既然是採用納稅人的錢去編列預算所寫的軟體,就應該讓全國的所有人民都可以在毫無條件之下去充分自由運用與查驗。
這樣做還有幾個重要的好處:除了公部門的資訊系統可以受到全民監督檢驗以外,某單位委外開發的服務,也可讓其他單位再次利用,以節省更多非必要性的重覆開發等相關預算費用。如此一來,每個公務機關在有相似的運用時,就不需要每次都得從頭重新設計相關的應用程式,除了可大幅節省經費防止公帑的浪費之外,還能讓各部門協同合作,使得各種重要的專案能彼此分享專業知識並分攤預算花費,政府部門因此不再壁壘分明,讓各項公眾資訊都能暢通無阻,更能方便民眾自由的運用辦理。
此外,對負責開發的團隊而言,開放源碼就能保證所開發的程式碼必須要有足夠的品質;並且由於已經無法再透過專有軟體的授權營利,必須精進以衍生出更多元的服務方式與內容。而在其他單位或甚至民間引用其全部或部份原始碼時,必須依照開源授權之規定,將原始開發者的貢獻歷程保留下來,原開發團隊的功勞不可能也不會被抹滅。因此,只要能提供一個敢於公開接受檢驗的系統,無疑地對廠商之信用與評價也會有絕對的正面幫助。
自由軟體所倡導的精神與價值,就是讓所有人都能去擁有使用、研究、分享與改進的權利。這些權利與其他基本人權自由息息相關、相互支持,例如言論自由、著作出版自由與祕密通訊及隱私自由等,唯有數位資訊上的平等使用,才是還給現代公民應有的自由平等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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